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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与医生王某约定,由李某招募、供养器官提供者,王某主刀摘取器官,再由李某出卖,利益五五分成。二人共出卖5个肾脏,分别获利5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与王某不构成共同犯罪

(B)李某与王某都是主犯

(C)李某是主犯,王某是从犯

(D)李某构成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王某构成故意伤害罪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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