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说法错误的是( )
(A)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B) 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C) 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不必承担赔偿责任。
(D) 证券承销商、证券上市推荐人对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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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发行人、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 2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 3上市公司不得以( )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相关信息披露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要求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有权责令公司或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并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
- 5上市公司的( )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 6上市公司的( )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