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A)董事会秘书
(B) 董事长
(C) 财务总监
(D) 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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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
- 2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
- 3对证券交易所作出的不予上市交易、终止上市交易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复核。
- 4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判断题] 【答案】
- 5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规定,监事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并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大会报告,也可以直接向( )报告。
- 6法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不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