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应当制定定期报告的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董事会秘书负责送达董事审阅;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审议定期报告;监事会负责审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 )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
(A)董事会秘书
(B) 董事长
(C) 财务总监
(D) 总经理
查看解析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IPO试题
- 1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应当经()批准后实施,审计负责人向其负责并报告工作。
- 2对外担保事项披露的内容包括( )
-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63条
- 4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予以撤换。99条(建议股东大会)
- 5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 ),应当在该事实发生的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
- 6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操纵证券市场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