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系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销售业务。任职期间,刘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计算机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本案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
(A)刘某的行为与甲公司无关,甲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 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乙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计算机由甲公司优先购买
(C) 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由这笔买卖所得的收益应当归甲公司所有
(D) 刘某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所得的收益,仅存在被罢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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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100条
- 2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出席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同意并做出决议。
- 3证券市场不正当披露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披露信息时,将不存在的事实在信息披露文件中予以记载的行为。
- 4A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 )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公司章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6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可以作为征集人公开请求上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