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一张以乙公司为收款人的汇票,已经由丁公司承兑,乙公司将其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向承兑人丁公司提示付款,但承兑人丁公司拒绝付款且未向丙公司出具拒绝证明。丙公司未能按期向前手出示拒绝证明,则可以发生的法律后果有( )。
(A)丙公司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
(B)丙公司并未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因此而造成其前手的损失,丙公司应负赔偿责任
(C)承兑人丁公司仍应当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D)承兑人丁公司不再对丙公司承担责任,丙公司只能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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