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核安全法

核设施营运单位或者为其提供设备、工程以及服务等的单位未建立或者未实施( )的,由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以上一百万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整顿。

(A)质量保证体系

(B)经验反馈体系

(C)纵深防御体系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核安全法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