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未依照本条例规定整改、停止生产、报告,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 )倍以下罚款,5年内禁止其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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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医疗器械( )应当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有效性依法承担责任。
- 2在申请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不予行政许可,已经取得行政许可的,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部门撤销行政许可,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以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
- 3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依照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规定办理延续手续。
- 5医疗器械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以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受到开除处分的,()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检验工作。
- 6在申请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