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应当备案但未备案,情节严重的,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 )倍以下罚款。
(A)1
(B)2
(C)3
(D)4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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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卫生主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则进行其他相应处罚。
- 2医疗器械使用单位,是指使用医疗器械为他人提供医疗等技术服务的机构,包括医疗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但不包括血站、单采血浆站、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机构等。
- 3生产、经营、使用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符合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情节严重的,责令( )( ),直至由原发证部门( )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4委托生产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不需要对所委托生产的医疗器械质量负责,并加强对受托生产企业生产行为的管理,保证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生产。
- 5经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施检验。
- 6在申请医疗器械行政许可时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的,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