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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新光系深圳新晖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其在承包经营过程中,作为安信证券部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间接将安信证券部资金9173万元挪用,用于其个人所有的新晖公司投资及各项费用,与安信证券部经营业务没有关联,且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安信证券部、安信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卜新光的上述行为构成 ( )

(A)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B)贪污罪

(C)挪用资金罪

(D)职务侵占罪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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