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销毁其相关数据、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A)一万元以下
(B)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C)二万元以下
(D)二万元以上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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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5号)提出:健全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和职业健康法规规章衔接融合。
- 2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违法所得计算:生产、加工产品的,以生产、加工产品的价值作为违法所得。
-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5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不依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
- 6《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