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出:因安全生产技术问题不解决产生重大隐患的,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A)安全生产负责人
(B)安全管理人员
(C)主要技术负责人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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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会无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 2《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者安全管理规定作业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C)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 3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 4对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5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 6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