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定员进行生产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C)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A)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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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生产经营单位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2从业人员发现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 4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实施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 5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
- 6涉及人员死亡的举报事项,应当由()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核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