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未依法保证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经费,致使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责令限期改正,提供必需的资金,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处()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A)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
(B)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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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 2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 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应急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C)的罚款。
- 4较大事故由(C)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 5《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提出: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
-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