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限期内完成。因不可抗力无法在规定限期内完成的,应当在进行整改或者治理的同时,于限期届满前()内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答复是否准予延期。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大学习、大培训安全生产试题
- 1设安全总监专项分管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不设安全生产委员会。
- 2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刑法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 3生产经营单位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与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各自承担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责。
- 4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并落实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带班负责人是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
- 5《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15修正)》,违法所得计算:生产、加工产品的,以生产、加工产品的价值作为违法所得。
- 6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处()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