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区别在于物业服务计费方式不同。
(A)对
(B)错
(C)答案解析:
(D)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物业服务合同的法律主体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为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合同的甲方为业主、业主委员会。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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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但无权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 2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通过的业主公约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 3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等,应当认定为物权法 第六章所称专有部分的组成部分。
- 4《民法典》中明确: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 )。
- 5A公司与B公司订立的合同生效后,A公司主张其负责人发生变动,拒绝支付合同款项。
- 6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