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9年2月10日在我国政府主办的一个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了其研制的新产品。乙于2019年7月11日独立作出了与甲完全相同的新产品,并于2019年7月16日提出了专利申请。甲于2019年8月2日也提出了专利申请,并提出了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声明且附有证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的发明在其申请日前已经被公开,因此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B) 甲于2019年2月10日将其新产品进行展出的行为不影响其获得专利权
(C)乙的发明是独立作出的,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D)甲的发明享有6个月的不丧失新颖性宽限期,因此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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