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题
- 1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向所在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2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的拘留。
- 3在吉林省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限制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
- 4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 5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第104条)
- 6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