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题
- 1禁止()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及其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地点倾倒、堆放、贮存固体废物。(第20条)
-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发展改革、海关等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能混合收集。
- 4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处(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
- 5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三倍以上五倍以下计算罚款,并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的收入()的罚款。
- 6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