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题
- 1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或未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可以处( )的罚款
- 2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的罚款。
- 3()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第36条)
- 4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渗漏、扩散。
- 5()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 6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允许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