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试题
-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对违法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固体废物及设施、设备、场所、工具、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 2建设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 ),并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 3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的罚款。()(第114条)
- 4国家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项目的()。(第97条)
- 5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和(),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 6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当报经颁发许可证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