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单位和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第20条)
(A)利用、处置
(B)收集、贮存、利用、处置
(C)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D)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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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印制。联单共分()联。
- 2在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民财产安全时,生产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立即向()和()有关部门报告,由人民政府采取防止或者减轻危害的有效措施。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责令停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作业。
- 3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处以()
- 4造成一般或者较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按照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计算罚款;
- 5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以()的罚款。
- 6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的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