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 )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或者关闭;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 )的罚款。()(第114条)
(A)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B)一百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C)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
(D)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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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应当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 2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 3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 5()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配套建设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 6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热外,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责令限期采取治理措施;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事故的,还可以报经有批注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