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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对此,银行的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

(B)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

(C)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

(D)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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