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2008年10月,李某于烹饪学校毕业后,到某饭店作厨师。某饭店于11月和李某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进行考试,若考试不合格则延长试用期半年。饭店每月支付李某工资1500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1000元。李某在试用期内工作认真,但由于缺少经验,半年后考试不合格,某饭店决定延长其试用期半年,并通知李某,延长试用期期间,李某的工资为原工资的50%。李某认为这一决定没有道理,就找到饭店评理。饭店经理称:在延长试用期期间降低工资是本饭店多年的做法,对李某不能搞特殊。本案中,某饭店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有( )。
(A)延长试用期
(B)将李某的工资降为750元
(C)在试用期期满时进行考试
(D)以上都是该饭店的错误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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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标准处以罚款。
- 2集体合同部分或者全部条款无法履行的,下列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的情形有()。
- 3国家机关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 4工人李某在加工一批零件时因疏忽致使所加工产品全部报废,给工厂造成经济损失6000元。工厂要求李某赔偿经济损失,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李某每月工资收入11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900元。该工厂可从李某每月工资中扣除的最高限额为( )元。
- 5在( )情形下,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通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