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职业病诊断资格法律法规试题
- 1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具有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专(兼职)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并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护理人员。
- 2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年满()周岁。
-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放射工作单位无需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 5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 6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发现疑似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病人应当通知放射工作人员及其所在放射工作单位,并按规定向放射工作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