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A)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拒绝违章指挥
(B)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
(C)强令冒险作业、紧急情况下的撤离
(D)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紧急撤离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安全生产法300题试题
- 1电杆埋设深度宜为杆长的1/10加(),回填土应分层夯实。
- 2根据《安全生产法》第106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立即组织抢救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给予降级、撤职的处分,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 )的罚款;对逃匿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 3《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以下属于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的有( )。
- 4煤矿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 )的事项。
- 5根据《安全生产法》第52条规定,从业人员发现( )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 6《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