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首页->2021资产评估师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19年7月1日,甲公司将某商标权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为3年,每年收取租金60万元,增值税税额1.8万元。甲公司在出租期间内不再使用该商标权。该商标权系甲公司2×18年1月1日购入的,初始入账价值为2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残值。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甲公司2×19年度该商标权影响营业利润的金额为()万元。

(A)20

(B)30

(C)10

(D)13.6 其他业务收入)(60÷2)-2×19年商标权摊销(200÷10)=10(万元)。【提示】2×19年上半年商标权自用,摊销计入管理费用;2×19年下半年因商标权对外出租,摊销计入其他业务成本,均影响营业利润。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微考学堂微考学社

更多2021资产评估师试题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