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二级造价工程师
(A)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B)要约撤销的目的是让要约丧失法律效力
(C)要约人确定承诺期限的要约可以撤销
(D)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后到达受要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