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 甲、乙合作完成一部剧本,丙影视公司欲将该剧本拍摄成电视剧。甲以丙公司没有名气为由拒绝,乙独自与丙公司签订合同,以10万元价格将该剧本摄制权许可给丙公司。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该剧本版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该剧本版权中的人身权不可转让
(C)乙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
(D)乙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当合理分配给甲
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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