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于2004年1月将一批货物寄存于乙企业,约定存放时间为1年。乙企业于2004年12月将该批货物出卖,获得100万元的货款。2005年1月9日乙企业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于1月15日受理该案件。至2005年1月甲企业取货时,发现该批货物已被卖掉。此时,甲企业可以()。
(A)行使取回权,要求乙企业追回出卖的货物
(B)将100万元的货款作为破产债权要求清偿
(C)向管理人要求取回100万元的价款
(D)行使优先受偿权
参考答案
继续答题:下一题
更多2021破产法试题
- 1破产宣告前,下列情形中,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有( )。
- 22020年6月,刘璋向顾谐借款50万元用来炒股,借期1个月,结果恰遇股市动荡,刘璋到期不能还款。经查明,刘璋为某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持有44%的合伙份额。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3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在破产企业债权人会议上,下列有关债权人表决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4发生()等情形时,由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董事会()
- 6某企业长期拖欠某银行贷款,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某企业偿还贷款本息。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但某企业拒不执行。于是某银行向法院申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受理了某企业另几位债权人要求该企业破产的申请。此时,某银行的债权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