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
(E)撤职 undefined开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